墨家學說主要包括了十大主張。胡適把墨子看作是一個創(chuàng)建宗教的教主,并將這十大主張稱之為“墨教”的信條,這些信條的具體內(nèi)容如下:
其一,天志。
《墨子·天志上》中有言:“我有天志,譬若輪人之有規(guī),匠人之有矩。輪匠執(zhí)其規(guī)矩以度天下之方圓,曰:中者是也,不中者每也。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不可勝載,言語不可勝計;上說諸侯,下說列士。其于仁義,則大相遠也。何以知之?曰:我得天下之明法度以度之。”
這段話的大意是:我有上天的意志,如同制車輪的工師有圓規(guī),工匠有了方尺。輪人與工匠以規(guī)矩度量天下的方圓,說:“符合規(guī)矩的東西才正確,不符合的就不正確。”
如今天下的士君子的著書多得載不完,言論多得無法盡計,上說列國諸侯,下說四方士子,但他們離仁義還差得遠。何以見得?(墨子)答:我是用天下的明法(即上天的意志)來判斷。
那墨子口中的“天志”又是什么呢?據(jù)《墨子》記載,“天志有兩個內(nèi)涵:“天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”,也就是上天有好生之德,不希望人們互相殘害;“順天之意何若?日:“兼愛天下之人”,墨家的兼愛信念就是對“天志”的效法
其二,兼愛。
胡適把“天志”當成“墨教”的根本理念。他說:“天的志要人兼愛,這是宗教家的墨子的話。其實兼愛是件實際上的要務。”對此絕大部分學者則認為,墨家思想真正的總綱就是“兼愛”。
兼愛思想容易被理解為佛教的“普渡眾生”或儒家的天下大同。但三者其實還是有不少區(qū)別的。
墨家的兼愛要求像愛自己一樣愛他人,像愛祖國一愛他國。在墨子看來,如果每個人,每個國都能做到這點,世上就不會有戰(zhàn)爭與苦難了。兼愛說的核心是“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”。因為墨子不光希望天下“兼相愛”,還要求“交相利”。他認為,只有互惠互利才能長久地保持兼愛。
佛家并不講“交相利”,而是追求以佛法點化眾生。儒家雖以“大同”為理想境界,但其仁愛存在由親到疏的先后次序。故而,孟子批評墨家的“愛無等差”主張。
其三,非攻。
春秋戰(zhàn)國是個戰(zhàn)亂頻發(fā)的時代。墨子痛恨戰(zhàn)爭給各國人民帶來的災難,故而堅持高舉和平主義的大旗。胡造指出:"(墨子認為)不兼愛是天下一切罪惡的根本,而天下罪惡最大的,莫如‘攻國’天下人無論怎樣高談仁義道德,若不肯‘非攻’,便是‘明小物而不明大物’。”
在《墨子》一書中,墨翟與各色人物展開辯論,反駁一切支持戰(zhàn)爭的言論。他不僅僅是從“兼愛”的角度立論,還結(jié)合各種事例論證攻打他國有害于天地鬼神與國家人民,不同于尋常的和平主義者,,墨子反戰(zhàn)并不靠演講與游行,他一面游說諸侯,一面訓練墨家弟子的軍事技能。
由于墨家守城術(shù)的威力,天下人可以不相信“兼愛非攻”真能實現(xiàn),但不能不正視墨家學派的戰(zhàn)斗力。
其四,明鬼。
盡管古代社會普遍迷信鬼神,但上流權(quán)貴與底層百姓的信仰存在著一定的差異。儒家的根基在上層,重視“不下庶人”的禮,敬鬼神而遠之。墨家學說則集中體現(xiàn)了中下層勞動人民篤信鬼神的特點。
胡適指出:“墨子是一個教主,他恐怕人類若沒有一種行為上的裁制力,便要為非作惡。所以他極力要說明鬼神不但是有的,并且還能作威作福,‘能賞賢而罰暴’。墨子明鬼的宗旨,也是為實際上的應用,也是要‘民德歸厚’。但是他卻不肯學儒家‘無魚而下網(wǎng)’的手段,他是真信有鬼神的。”
其五,非命。
聽謂“非命”,即否定“有命”論。墨家篤信天志與鬼神,卻偏偏不承認人生的貧富貴賤榮辱由天命注定。因為墨子對“天”的認識不同于老子、孔子。老子認為,上天對萬物沒有親疏差別;孔子則把“天”看作是萬事萬物的主宰;而墨子眼中的“天”是兼愛精神的最高化身。
胡適在《中國哲學史大綱》中提到:“墨子以為天志欲人兼愛,不欲人相害,又以為鬼神能賞善罰暴,所以他說能順天之志,能中鬼之利,便可得福;不能如此,便可得禍。禍福全靠個人自己的行為,全是各人的自由意志招來的,并不由命定。
若禍福都由命定,那便不做好事也可得福;不作惡事,也可得禍了。若人人都信命定之說,便沒有人努力去做好事了。”
其六,節(jié)葬。
儒家遠鬼神卻主張厚葬久喪。對于富貴人家而言,儒家倡導的三年喪禮對身心損耗不輕,對于貧窮百姓來說,厚葬久喪可能讓他們陷入破產(chǎn)的困境,
在這個問題上,墨子堅決反對儒家的主張。他認為,厚葬久喪有三害:國家經(jīng)濟衰退,人民財產(chǎn)浪費,社會秩序混亂。
墨家宣揚“明鬼”說,卻又不提倡儒需家式形式主義,用繁瑣的儀來祭祀鬼神,而是更強調(diào)精神層面的信仰。
為此,墨子提出“節(jié)葬”說。制定了節(jié)葬短喪的墨家喪禮,以便減輕人民的負擔。
其七,節(jié)用。
《墨子·節(jié)用上》曰:“圣人為政一國,一國可倍也;大之為政天下,天下可倍也。其倍之,非外取地也,因其國家去其無用之費,足以倍之。圣王為政,其發(fā)令、興事、使民、用財也,無不加用而為者。是故用財不費,民德不勞,其興利多矣。”
這段話的大意是:圣人治理一個國家,該國的財富就能加倍增長:圣人治理天下,天才的經(jīng)濟就能加倍增長。財富的翻倍并不是對外擴張領士,而是結(jié)合國情民生而削減無用之費,從而使得財富加倍,圣王治國,無論發(fā)布政令、興辦事業(yè)、役使民力、使用財物,都是基于實用的目的去做。因此,財富沒被浪費,人民生活不勞苦,國家所創(chuàng)造的利益就增加了。
可見,墨家“節(jié)用”說針對的是古代統(tǒng)治階級鋪張浪費,不將財富用于實際產(chǎn)生的弊端。
其八,非樂。
胡適說:“墨子所謂‘樂’,是廣義的‘樂’。如《非樂上》所說:‘樂’字包括‘鐘鼓琴瑟竽笙之聲’,‘刻鏤文章之色’,‘芻豢煎炙之味’,‘高臺厚榭邃野之居’。可見墨子對于一切‘美術(shù)’,如音樂、雕刻、建筑、烹調(diào)等等,都說是‘奢侈品’,都是該廢除的。
這種觀念固是一種狹義功用主義的流弊,但我們須要知道墨子的宗教‘以自苦為極’,因要‘自苦’,故不得不反對一切美術(shù)。”
這個批評不無道理,但也要看到在古代社會中,這些廣義的樂(胡適說的“美術(shù)”),都是上層貴族與豪商大賈才能享受到的東西。普通的勞動人民基本上只負責制作這些奢侈品,而無力享受。恰如為富貴人家織錦繡的巧女只穿得起粗布衣。墨子反對“樂”,主要還是為了減輕勞動人民的負擔。
其九,尚賢。
春秋時代各國依然保持著強大的“世卿世祿”傳統(tǒng)。貴族壟斷一切資源,出身卑微的平民人才難以獲得官爵。胡適指出:“那時的貴族政治還不曾完全消滅,雖然有些奇才杰士,從下等社會中跳上政治舞臺,但是大多數(shù)的權(quán)勢終在一般貴族世卿手里,就是儒家論政,也脫不了‘貴貴’‘親親’的話頭。墨子主張兼愛,所以反對種種家庭制度和貴族政治。”
墨子的“尚賢”說要求徹底打破世卿世祿制。他主張“上賢下不肖”和“官無常貴,民無終賤”,認為有才德者不分出身居于高位,而無才無德者縱然出身高貴也要打入社會底層。墨子的這一思想是一種進步的用人觀念,對后來的戰(zhàn)國變法產(chǎn)生了極大影響。
其十,尚同。
在胡適看來,墨家學說始于“天志”,終于“尚同”。天志就是尚同,尚同就是天志。他說:“天志尚同的宗旨,要使各種政治的組織之上,還有一個統(tǒng)一天下的‘天’。
所以我常說,墨教如果曾經(jīng)做到歐洲中古的教會的地位,一定也會變成一種教會政體;墨家的‘鉅子’也會變成歐洲中古的‘教王’。
從本質(zhì)上講,墨子的“尚同”理論包含了兩個層次。一是統(tǒng)一思想,將世人分歧百出的價值觀通通“上同于天”,最終歸入墨家“天志”;二是統(tǒng)一政治制度,用一套層級分明的“政長”制度重建天下秩序。
值得注意的是,墨子的“尚同”制度是以“尚賢”為基礎的。盡管在這套具有墨家特色的體制中,下級總是要“上同”于上級,但每一個層級的領導者都是按照能力選出來的。
《墨子·尚同上》中說:“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亂者,生于無政長。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,立以為天子。天子立,以其力為未足,又選天下之賢可者,置立之以為三公。
天子、三公既以立,以天下為博大,遠國異土之民,是非利害之辯,不可一二而明知,故畫分萬國,立諸侯國君。諸侯國君既已立,以其力為未足,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,置立之以為正長。”
由這段記載可知,政長制度的天子、三公、諸侯國君、正長都不是采取世襲制,而是從天下賢能之人里選拔。這個主張在古代中國謂獨一無二。
胡適總結(jié)道:“他(墨子)處處把人生行為上的應用作為一切是非善惡的標準。兼愛、非攻、節(jié)用、非樂、節(jié)葬、非命,都不過是幾種特別的應用……他主張一種‘賢人政治’……他又是一個很有宗教根性的人,所以主張把‘天的意志’作為‘天下之明法’要使天下的人都‘上同于天’。因此,哲學家的墨子便變成墨教的教主了。”
總之,墨家就是憑借這十大主張不斷發(fā)展成戰(zhàn)國一大顯學的。墨子去世后,墨家分裂為三派,但各派依然從不同角度繼承了這十大主張。盡管這些治國主張與下層勞動人民的利益訴求高度一致但對統(tǒng)治階級存在顛覆性的影響。故而,各國諸侯雖然尊敬墨家,重用墨家士子,但并沒真正接受其大部分治國主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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