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車輛穿梭的公路交通路口,“紅燈停,綠燈行”,這是當今世界幼兒園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事。然而,在汽車剛剛問世時,人們并沒有這個“規矩”的觀念。但是,當車輛逐漸多了起來,人與車、車與車在擁擠的道路上就發生了爭道的問題,特別是在十字交通路口,4個方向上的來往車輛互不相讓,結果導致了交通的擠塞,甚至造成了人員的傷亡。于是,人們迫切需要一種能夠“發號施令”的工具來調度交通。如此這樣,由站在路口的警察喊破嗓子指揮交通,再到把信號燈擺到路口代替嘴巴,“燈”就開始了它與交通結緣的歷史。
現在,人們雖然還無從考察是誰第一個把信號燈放在了路口上,但可說這個第一人很可能就是警察自身,是他們首先想到了要用信號燈代替他們每天喊破嗓子的繁重勞動。當初,那個警察是把晚上的燈延續到了白天,或者是因為多霧的天氣,使他首先在白天的大街上也燃起了交通之燈。
有史料記載,最早出現在街頭的交通信號燈是在英國的倫敦。1868年,當英國人手中的煤氣雙色信號燈,第一次照亮倫敦街頭的時候,雖然免不了個別人搖頭指責,但對于剛剛步入汽車時代,人車交叉矛盾日益突出的城市來說,無疑是一個希望的曙光。誰知好景不長,便發生了不幸的煤氣爆炸事故,隨之而來的誹謗和驚嚇,使信號燈的發展面臨著嚴峻的考驗。可是,科學前進的腳步是不住停歇的。科學家們不怕挫折,繼續研究,1918年,由人工操縱的3色交通信號燈,終于高高地閃爍在美國街道上。從此,人們便把它奉為指揮交通的“權威”,請到了世界各個城市的路口,一切來往車輛,必須按它的“眼色”行事,半點也不敢違反。
交通信號燈所以采用紅、黃、綠3色,是因為紅色顯示最遠,人們又對紅色最為敏感.所以被采用來作“停車信號”。黃色光波僅次于紅色,在赤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藍、紫7色中居第二位,因而讓它作“緩行信號”。而綠光也是7色中較長的色光,與紅色區別很大,易于分辨,而且人們習慣把綠色當作生命的象征,因此,當然要把“通行信號”的顯示任務交給它了。當今世界各大城市的交通信號燈,已經是全自動化了,它為指揮車輛的安全順利行駛,永遠不知疲倦地睜大眼睛忙碌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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